離留香閣開業的時間還有幾個時辰,毓兒託著腮幫子坐在臺階上發呆,腦袋空空沒有思緒,久了便覺得無趣。這時聽到有賣糖葫蘆的叫賣聲,她聞聲過去,想吃點甜食通通思路。
“你放開我的孩子。”
“胡說,明明是我家孩子。”
這時一個尖銳的爭吵聲引起了毓兒的主意,她朝著不遠處的人群走去,好不容易從看熱鬧的圍觀群眾裡鑽到前排,看到兩個年齡不相上下的女人正在搶奪一個娃娃直哭的半歲小娃。
詢問旁邊的圍觀群眾才知道,原來是兩女人都說這孩子是自己的,可孩子才幾個月大,沒辦法指認母親,旁邊的人也不敢隨意插手,只能圍著看熱鬧。
沒想到這異世界還有跟現代一樣的拐賣新生兒套路,毓兒一琢磨,大步向前高聲衝那兩婦人起鬨:“用力拉,只管搶,搶到就是誰的。”
看熱鬧的人一聽不知道哪裡來的小丫頭騙子瞎出主意,幾個人噓她閉嘴,毓兒也不理會,偏偏叫的起勁。這時其中一個婦人果然越發用力撕扯孩子的隔壁,儘管孩子痛的哇哇直哭,她也沒有要放手的意思。
另一個婦人一看孩子痛得眼睛都紅了,手臂也被拉出一道道印字,心一軟,便把手鬆開了。
“我搶到的,孩子是我的。”用力撕扯的婦人高聲向人群宣佈。
圍觀的民眾們總覺得這方法不對,可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誰也沒站出來說話。最後還是毓兒搖搖頭,對著搶到孩子的婦女說道:“很可惜,這位夫人,我覺得你並沒有資格做這個孩子的母親。”
“不是你說誰搶到孩子,孩子就是誰的嗎?”
“這位夫人,你看看我,我不過是個13歲的孩子,又不是知府老爺,我說的話哪能算數啊。”毓兒大步走到二人中間,一下子吸引了所有圍觀人的注意力,她提高聲音向圍觀民眾問道,“你們難道沒有聽說過包拯給兩婦人判孩子的故事嗎?”
圍觀的群眾,包括那兩個搶孩子的婦人,皆很配合地搖搖頭。
“有一個清官叫包拯,他曾經就遇到一個相似的案子,當時他就是像我剛才說的那樣讓兩人互相去搶孩子,但是最後,他卻把孩子判給了那個鬆手的婦人,你們知道為什麼嗎?”
大眾又是搖搖頭。
毓兒有些小得意地說道:“正所謂虎毒不食子,再惡毒的父母也不會去傷害自己的孩子,沒有哪個母親會殘忍到如此撕扯一個半歲孩子的胳膊。換個思路想,哪怕這位如此對待孩子的母親是這孩子的生母,那一個會虐待孩子的生母和一個會照顧孩子的養母,哪個更合適,大家不難分辨吧。”
那個剛剛還氣勢高昂的婦人,因為毓兒的一番話一下沒了底氣,在眾人七嘴八舌的談論中,毓兒又對那個女人說了一句:“不管你是不是孩子的母親,至少你剛才的行為,已經輸給了另一位婦人。”
話音剛落,幾個衙役風風火火的過來,說是有人舉報有事情發生,幾番詢問之後便帶兩個婦人和孩子去衙門,看熱鬧不嫌事大的熱心民眾們也一窩蜂地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