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要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毫無懲罰是不可能的。
徐梁等看過了兩次審訊的記錄,道:“到這一步,似乎可以結案了。”
“陛下,王闖顯然是受了上官的授意。”劉一手爭辯起來,額頭青筋暴漲,就像是與人吵架一樣。話說完之後,劉一手就有些後悔,要知道自己的眼前不是別人,那可是大明的皇帝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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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將軍,”徐梁還是很喜歡這種鐵面無情的人,要知道不是誰都能在皇帝面前堅持原則,而這種人其實才是一個國家的脊樑,所以徐梁願意屈尊與他多解釋幾句,“授意這東西太難了。一個眼神、一個手勢、一句旁人聽來無關緊要的話……都可以是授意。關鍵是,你如何證明呢?”
“陛下……這倒像是在為他開脫之詞。”劉一手把臉一抹,心中騰起一股被出賣的感覺。他感覺這不像是陛下的風格,或許自己對陛下的瞭解太少了。
他為什麼會一直在官場抬不起頭?不就是因為他堅信“黑白分明”麼!原本他在新軍中,倒是覺得很影黑白分明”的感覺,不用應付人際關係,只要做好了自己的事就行,每都過得無比充實。
在得知自己執掌督查之權之後,劉一手更有了士為知己者死的念頭,恨不得全身心頭撲在這份千載難逢的際遇上。
然而現在,他一心效死的物件竟然要破壞自己定下的規矩。這讓他心裡非常的難受,感覺哪怕將來自己繼續為朝廷效力,也沒有意義。
“劉一手啊,”徐梁發現了這份濃烈的抑鬱,“有時候我在想,法律事實和客觀事實,哪個更重要;事實正義與程序正義,何者更優先。君以為如何?”
劉一手雙眼微微下垂。作為一個曾經的司法工作者,身兼法官和檢察官的雙重職能,他理所當然得研讀陛下陛下與大人們合力所著《原法》,對其中的思想引導深有感觸。在這部法哲學著作中,陛下花了不少的篇幅來闡述:公平、事實、正義、程式方面的概念。用這種方式來分析大明律,原本需要死記硬背的地方,竟然都變得理所成章。
尤其在事實正義和程序正義的問題上,陛下發古人之所未發,認為“經”更甚於“權”。
世界上所有文明之中,恐怕儒家文明是最重視生命的。在孔子宣揚的仁本主義之下,孟子闡發出了“經權”。深入淺出的來,便是:男女授受不親,這是基本原則,不容破壞;然而嫂子若是落水了,叔子伸手去救她,這就是權變之法,可以接受。
這種思想融入法律之中後,也就造成了:為了實體正義,可以忽略程序正義。
比如審案時候動用刑具逼供,便是被儒家認可的行為。又比如民間稱頌的包公:日審陽夜審陰,用超自然的力量尋找出罪犯,然後推上鍘刀。這些都是重權而輕經。
陛下的思想卻是強調“經”。
制定出來的法律必須執行,各種程式不容違背。即便明知罪犯是誰,在缺乏證據,或是程式有誤的時候也不能定罪。
苛責、死板到了秦律的地步,但這就是陛下所推崇的“法”。
劉一手聲音低沉下來:“陛下所言極是。卑職孟浪了。”
“現在技術條件不夠,所以肯定會有很多人漏網。不夠現在正是咱們奠定地基的時候,如果為了眼前的事而破壞自己定下的規矩,千秋之後又會成為什麼樣子?”徐梁勸道。
現在沒有錄影、沒有錄音,所謂的證據也就是口供、人證、簡單的物證為主。要想抓住各種隱蔽的犯罪行為,實在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不過現在若是放棄了“程式第一”的原則,以後就算有了這些技術,程式法也不會被人尊重。
那時候必然滋生出手握公權力的“正義使者”,釀出各種出自“道義”的冤案。而這樣的冤案一旦出現,哪怕是萬分之一的機率,對國家政權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也會抵消之前所有的公正裁牛因為這是對公信力的動搖,而公信力實在是政權的根本所在。
“陛下,那此案……”
“堅守規矩。”徐梁道:“該怎麼辦怎麼辦。”
劉一手本行禮告退。直走到了院子裡,劉一手抬頭看了看頭頂上的圓月,心中泛起一陣羞愧。他本以為陛下是為高燕和參謀長來說項的,原來是為自己糾偏。自己執迷於“黑白”,卻失去了辨別黑白的眼睛,這如何讓人不慚愧?
劉一手回到住所,脫了袍服,盤腿坐在床上“三省己身”,直將今的收穫盡數消化,方才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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