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見括適轉念,面露喜色,但看看地上橫七豎八的屍體,又現憂鬱地說道:“今日將此三公之後誅殺,必將驚動朝廷,恐難善了!”
括適聞聽,展顏笑道:“尊主請放寬心,諸位立刻騎馬返回鹿門山,權當未曾來過此處。”
說著,括適一使眼色,他和另一個浪穹詔武士也不請示,當即揮劍將四五個尚還有氣的家丁全部刺死,然後沖李白攤攤手,接著說道:“此地已無人能夠走漏訊息,屬下馬上去尋躲藏之僕傭,逼其交出財寶,趕回浪穹。待我等走後,彼等趕去報官,必將此賬記在屬下身上,尊主一行自然無事。”
眾人聞聽,都誇此計甚妙。雲龘想起什麼似的問道:“宗小姐無端割愛,是否括將軍有言?”
括適再度叩首,說道:“請恕屬下不秉之罪,尊主已是太子遺嗣身份,本已禁忌在身,再欲娶奸相孫女,便更為不利。若起事,非議者眾;若謀政仕,亦必受累。故屬下冒昧,遂以利弊說之,才使宗小姐知退。”
李白聞言,面露怒色,想要發作,但思慮片刻,轉而又很無奈地嘆道::“罷罷罷,天意如此,何以強為?”
李白一臉悲涼,剎那間好像蒼老了許多,彷彿晚秋的綠葉,承接了突然的冰霜。無怪乎後世評價李白是帶著鐐銬跳舞之人,很想參政議事,大有所為,卻又介於身世,束手束腳,就連心中所愛,也囿於人言而遭割棄。說他灑脫,可又有誰知道他內心的沉重!不借酒澆愁,還能幹什麼?
李白如此,但宗蕙何嘗不是?雖然她冰清玉潔,不染汙泥,然而造化弄人,偏偏讓她生在奸相之家,剛一出生,就背負上壞人的汙名,眼看著心愛之人,不能相擁,兩情相悅,卻又不得不忍痛割愛!美人無辜,懷璧何罪?
眾人回到鹿門寺已是後半夜了,大家不想擾醒眾僧,拴好馬匹,躡手躡腳進入客房休息。
當翌日清晨,處貞大師問起孟浩然家中著火的原因時,孟浩然搖首告知:家中女僕晚間燒火做飯,完事後火沒息幹淨,致使火星飛出,引燃劈柴燎原,導致自己和男僕全被燒死。孟浩然將兩個僕人的名字交給處貞大師,請求大師給做場法事,超度兩個無辜的靈魂。
之後,孟浩然按照大家商討的最終意見,派人到官府報案,只說是僕人不慎,自釀火災,傷及自身,才算了事。
茅廬已毀,這裡暫時已無法棲身。孟浩然遣書童到妻子孃家送信,告訴她先回襄陽主宅,或者在孃家多住幾人,待茅廬再建之後返回。
受點財産損失倒沒什麼,板夾泥的茅廬本就沒有多少成本,不致讓孟浩然傷筋動骨,何況孟浩然家境殷實。兩個僕人沒有近親,也就不需撫恤。妻子的金銀首飾,以及家裡的貴重之物,都在襄陽主宅。唯一有些可惜的是他在這裡隨時寫就的那些詩稿,此時一把大火,全都化為灰燼了。好在孟浩然記性好,自己寫的,回憶回憶,都能複寫出來。最讓孟浩然慶幸的是,李白剛給他作的那首《贈孟浩然》,還在身上,如果這首詩付之一炬,孟浩然非疼死不可。
關於重建茅廬事宜,李白非要出錢做東,因為不管怎麼說?茅廬的焚毀,都是因他而起。所以,他出錢作賠,理所當然。更何況孟浩然的詩稿,李白可陪不來,即便他多作幾首,但與孟浩然的風格不同,如何物歸原狀?
讓李白出錢,孟浩然死活不幹,甚至都鬧個半紅臉。朋友之間,這點擔待都沒有,還算朋友嗎?最後還是雲龘講情:錢不在多少,在於起因。如果不讓李白出錢,他非得內疚一輩子。讓他出錢,就算還他個心裡安慰,何況大詩人一出手,就是十萬八萬的,總得讓他敞亮敞亮吧!
在雲龘的勸說下,孟浩然最終總算同意了李白的請求。不過,他有言在先:茅廬重建,不得擴大規模,傢俱裝修,維持原標準,否則,一應支付全部退回。並立字為證,李白、孟浩然簽字,雲龘等人作為中間人見證,此據一經簽署,不得更改。好家夥!有根有據,法律學得確實不錯。
本來,李白兜裡有錢,臨行時與胡人經商做大買賣的老爸給了二十萬兩白銀,在襄陽客棧又莫名其妙地賺了十萬兩,腰包鼓鼓,很想借此機會奢侈一把,以回報孟浩然的知遇之恩,未料,眼下被孟浩然的一紙文書予以鎖定,想要作點文章,已是難遂心願。唉,好在孟浩然還同意花點錢,否則大詩人將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