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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大道之行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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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吃了兩只燉小雞的腿和一大塊豬肘子肉以後,路靖之終於撐得動彈不了了。在亡靈界能吃到這麼好吃的東西,實在是太難得了。其實以他從前的口味來說,這些東西一沒放香料,二沒放配菜,完全是鄉下的土作法,所幸這邊不缺食鹽。他那許久沒見過葷腥的舌頭,幾乎把它當成了亡靈世界的第一美味。

“傻大,傻二,四九,你們吃好了沒?”路靖之喘著氣,眼睛還是直勾勾地看著盤子裡的豬肘子。一個大肘子切了六塊,自己只吃了一塊,就再也吃不下別的了。面前的那一碗麥飯,完全沒有碰過。

傻大傻二則是舀起燉雞的湯,澆在麥飯上,脂肪浸透麥粒的香氣撲面而來,村長大叔又刻意給他們碗裡厚厚的放滿小塊的碎豬肉和碎雞肉,讓他們可以大口嚼個痛快。細嫩的雞肉和香濃的豬肉咬在嘴裡,滑膩的觸感激發了舌間的味覺,鹹鹹的湯汁裹著熟透的麥粒簡直入口即化,傻大傻二都是粗粗地嚼了兩口就忍不住吞了下去,然後再狂吃下一口。

四九看著傻氏兄弟這種吃相,輕蔑地搖了搖頭,心底裡鄙夷地罵了句粗人,卻完全不顧他面前的骨頭最多的事實。其實這也不能怪他,傻大傻二吃雞是不吐骨頭的,且不說村長用的都是小仔雞,而且又斬得很碎,就算是大骨頭,也禁不住那兩兄弟的大牙猛嚼,早化成渣渣嚥下去了。自家少爺吃的是雞腿肉,骨頭都小心地剔走了,面前自然什麼也沒有。只有四九吃的是最難啃也最入味的雞脖子和雞翅膀,當然一堆骨頭了。

這一餐,從傍晚直吃到天黑,村長大叔連著上了三回飯兩回雞,傻大傻二才吃得心滿意足。四九則扶著心滿意足的這位怪少爺,在木禾林子裡巡視這些高大的樹木。

“村長大叔,把我剛才吃過的東西,打包一份,明天早上讓傻大送到溫沙城堡裡,就說是給糖糖小姐的。”路靖之有心讓糖糖也改善一下夥食,卻想起糖糖那個有東西分著吃的善良天性,就知道如果只送一份的話,估計銀心至少要吃上半份,便又叫住村長道:“村長大叔,打包兩份吧,那裡還有個人要吃的。”

村長大叔樂著去安排了,今年雖然要交出很多糧食和家禽家畜,但是好在是不用交人了。生出來的娃都是村裡的,成年人也一個都不用少。而且用來交稅的這些禽畜,都用不了一半的飼養量,只要年底再多養一些就行了,人才是村子發展的根本啊。至於騎士大人想多弄點吃的,又算得了什麼?村長大叔下定決心,要多給,給到騎士大人吃慣了這口兒,就不會想著拿人抵稅了。

“四九啊,咱們這邊有沒有什麼地方能買東西?我這幾天琢磨著,給巴格達底他們弄點像樣的裝備呢。”路靖之走了一會兒,胃裡的飽脹感才慢慢消散,這時才有精力思考一些事情。

“這位少爺,小的對這個還真知道一點兒。”四九扶著路靖之,從樹林裡轉了個圈,往回走,“小的以前跟的那個主家,跟賣東西的接觸過。他們帶來貨物,跟溫沙公爵交換。”

以貨易貨?這樣的話,便宜都讓那些行商人賺走了。

“是大宗交易?他們都不用貨幣的嗎?”路靖之邊走問道。

四九想了想,回答道:“大不大宗,這個小的不懂。不過每次都拉走好幾車的硫磺和冰果,放下的東西也要搬上大半天才能全搬進倉庫裡。”

那就不少了。路靖之點點頭,又問道:“每年交易的東西都一樣嗎?”

四九道:“這個小的就不知道了,小的只知道他們拉走的都是咱們城堡附近村子裡出産的東西。但是每年交易的東西就不一樣了,有時是亡靈戰馬,也有盔甲武器的。不過每年公爵大人都會罵那些行商的商隊,說他們是一群吸血鬼。”

那是啊,以貨易貨就是拿高價值的東西來換低價值的東西,不是吸血就有鬼了——好吧,吸不吸血,他們都是鬼。

“他們不用貨幣嗎?”路靖之問完之後,看了一眼迷茫的四九,又補充道:“就是金幣。為什麼不用那些金幣買賣東西?”金幣他見過,在貝爾戈以前的稅官私藏的貪墨中,有不少的金幣。雖然看不懂那上面的圖案和文字,卻也知道那是很古老的東西了。

“這位少爺,您是說用金子嗎?”四九眼神變得異樣的熱切,“我聽說過,他們也用金子和鋼鐵作交易,特別是金子,一小塊金餅就能換到好多的東西。不過要用金子交易,就要到國都那邊去。在咱們城堡,沒人用這個。”四九說到這裡,忽然想起了什麼,略一停頓,失聲驚叫道:“這位少爺,您說的金幣就是他們說的那種小金餅吧?”

“是啊,是啊。你真是聰明呢。”路靖之心不在焉地諷刺了他一句,“四九啊,我聽說像邊境村那樣的村子,還有你出生的村子,都不自己産糧食?不是有些村子會留出點地來自己種些口糧的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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