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週開始了,日子到了十一月三日,星期一。
上午剛上班,李子藤來到副市長辦公室,向楚天齊彙報工作:“市長,您安排的三件事,經過調查,我瞭解到了以下情況。兩個專案共涉及六百六十一套住房,其中住宅樓四棟,每棟樓五十家住戶,其餘住戶皆為戶均一套的平房。這些住房共涉及三十二個單位,居民只擁有相應住所使用權,產權歸各自的工作單位。這些單位中有九個涉及到合併,有四個涉及到名稱變更,其餘十九個單位名稱未變並且依然存在。在現有這些單位中,只有三個單位一把手還和當時徵收房屋時為同一人,其餘全都變為他人。
這些房屋全部由成康市政府徵收,總的徵收補償款是三千八百二十七萬元,市政府已經支付兩千三百八十二萬元,還差一千四百四十五萬元。已付徵收補償款共支付了兩次,第一筆支付款項由單位和個人按比例領取,當時雙方都在同一張表格上簽字確認。第二筆支付款項全部由單位領取,個人沒有領到一分,也並不知這筆款項發放。從實際領取的金額看,單位應得部分已經幾乎全部領取完畢,所欠款項百分之九十多為個人應得部分。”
“這些資料準確嗎?”楚天齊插了話。
李子藤回答:“房屋總套數來源於房管所資料,我也找到了徵收時的幾份清單,資料完全吻合。徵收時單位數量以及期間變遷情況,是從檔案局查到的,應該準確。單位負責人是對照政府辦相關檔案,應該也沒錯。找房管所常主任要資料,是實話實說。但找其它單位要資料都沒說真正目的,而是以別的名義,不知這中間會不會有出入。
總的徵收補償款是我依據檔案室資料累加所得,支付款項是參照財政局財務報表,兩筆支付款項均打到相關單位帳戶上。至於支付情況,我只是找了六個有內部私人關係的單位,偷偷調閱相關資料。發現第一筆款項中,有個人從單位領取的表格記錄,上面有個人簽字確認,第二筆款項沒有個人領取的相關憑據。有兩個單位一把手向我透露,個人並不知道第二筆付款情況,所有單位當時都是這麼做的,這兩個一把手當時是所在單位副職。我以其它名義走訪了上百住戶,在他們的表述中,只領取了一次補償款。”
“哦,我明白了。”楚天齊緩緩點頭,“怪不得這些單位都不願出頭呢,原來他們都‘碗里扣魚’拿夠了,這些傢伙真夠自私的。接著說。”
李子藤繼續道:“飛天大廈和四海商貿的這些合作單位中,我只找到了十二家材料供應商,還有三個包工隊。這十二家總共供應材料三千多萬,拿到的材料款不到一千萬,還有一多半沒拿上。這三個包工隊都是清包,只涉及人工費,總的費用在九百萬左右,現在拿到手的就是三百來萬。
這些合作單位的資料,僅是當事人提供或是從其它渠道瞭解,準確度不好確定。如果參照那三家提供的資料,這些資料應該差不多。在向這些單位瞭解情況時,我沒有報出真身份,只謊稱是資料統計部門或是媒體,不過有的人可能也有懷疑。
合作單位的這些資料,包括居民和涉及單位情況,本來應該能夠了解更詳細、更準確一些。只是擔心暴露身份和目的,只得偷偷摸*摸的進行,所以目前也只能掌握這些。”
楚天齊接了話:“因為單位變更,當事人離職,這些資料本就存在統計難度,何況還不能明正言順調查。從十月二十一號到現在,不足兩週時間,你能做到這種細緻程度,已經很不易了。這些資料和具體情況已經能夠說明問題,乾的不錯,你馬上把剛才說的這些文字資料給我,我好儘快向市長彙報。”
“好的。我都做出來了,現在就給您去拿。”說著,李子藤向外走去。臨到門口時,又返身道,“估計已經有人嗅到資訊,怕是又該來政府找了。”
“就是沒有咱們的調查,這些事也不遠了,是癤子總會出頭的。”楚天齊淡淡回應著。
李子藤點點頭,走了出去。
……
成康市政府,市長辦公室。
王永新、楚天齊對桌而坐,王永新低頭看著一份資料,楚天齊則靠在椅背上想著事情。
把手中資料放到桌子上,王永新恨恨的說:“這些單位太過分了,只知道與民爭利,怎麼吃的讓他怎麼吐出來。天齊市長,瞭解一下,都哪些單位真正有這種情況?追究原一把手責任,只要他在成康市治下,就能治的了他。”
楚天齊道:“市長,怎麼治罪?人家單位拿的是應得的,只不過方式欠妥,在道德上有缺失,又沒有多貪多佔。另外,我的資料來源渠道並不正規,資料準確性我也難以負責。其實,在這件事中,最主要的責任在政府身上,是市政府沒有按時足額支付拆遷補償款。”
王永新暗噓了一口悶氣,又說:“政府雖然做的有欠缺,但這些單位做的也太差勁,這些一把手思想也有問題。你統計一下,到底有誰,以後倒要好好考察考察他,看看他的人品到底咋樣,那些錢究竟用的合不合規,有沒有中飽私囊。”
楚天齊一笑:“市長,這項工作,我做不合適吧?我現在只能算是道聽途說,並沒有經歷這個過程。最主要的是,這是錢的事,不是我能管的。既使您要查一查,那也是審計或組織部的事,再嚴重的那就是紀委了,根本不是我分管範圍。”
王永新眉頭舒展,也笑了,輕輕搖搖頭:“被這幫傢伙氣糊塗了,不過這些人我非得了解一下,看看他們到底是一貫為之,還是偶爾糊塗,到底還勝不勝任現職。”說完,又拿起那份資料翻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