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家姥爺看向任俊:“這位老闆……”
任俊:“叔叔,你喊我任俊就行。”
“哦,任俊啊,就是說……”馮家姥爺猶豫著開口,“這車禍是誰的責任你知道嗎?這有沒有錢賠的?要是有錢賠,那我們還能給採嵐治一下……”
任俊說:“我問過警察了,這個車禍是連環撞擊,很多輛車遭殃,事故的責任認定還沒出來,估計要很久,至於賠償,應該要更久。現在所有傷者治療花的錢,肯定是醫保加自費。”
馮家姥爺:“哦……這樣啊。”
鄔麗菊推了馮智光一把,不停地給他使眼色。
任俊說:“就我目前打聽來的訊息,事故一開始是在對向車道發生的,而懷康的車是在這一邊的車道,這邊車道的車都沒有責任,全是受害者。有一點我需要說明,如果有賠償,祝懷康和馮採嵐是以兩個人的身份分別接受賠償,因為他們還沒有登記結婚。也就是說,假如懷康能賠到三十萬,那馮採嵐就也能賠到三十萬,這個三十萬是我舉的例子,不要當真。那麼,賠給馮採嵐的錢,我跟你們保證,懷康這邊的家屬不會拿,同時……”
祝繁星瞪大了眼睛,聽到任俊說,“因為他們還沒有登記,所以,馮採嵐後續治療的錢,懷康這邊的家屬也不會掏,畢竟他還有兩個孩子,你們應該可以理解。”
祝繁星撲了過去,抓住任俊的胳膊:“任叔叔,你在說什麼?我願意掏的!我願意給媽媽治病的!”
“星星!”任俊嚴肅地看著她,“你還小,這種事不需要你來出主意,馮採嵐的爸爸和哥哥都在這兒,他們自己會做決定。”
“可是如果爸爸還活著,他一定會給媽媽治的!”祝繁星孤立無援,第一次因為自己未成年的身份而感到絕望,聽來聽去,不管是醫生、馮家姥爺、馮智光還是任俊,所有人都是一個意思——放棄治療。
任俊抓住祝繁星的胳膊:“你不覺得馮採嵐這樣活著會很痛苦嗎?聽聽醫生說的話,植物人!下肢癱瘓!終身臥床!她可能再也醒不過來了!就算醒來了她也可能認不得你了,智力下降,癲癇,就只能待在養老院裡,二十四小時要人服侍!你明不明白?”
“可是我已經沒有爸爸了……”祝繁星嚎啕大哭,整個人都在往下癱,“我不想再沒有媽媽!媽媽可以活著的!我願意給她治,我真的願意給她治!”
“你爸爸根本就沒有存款了!”任俊紅了眼睛,死死地扣住女孩的雙肩,“去年買房,他錢都用完了,還欠了一百萬的房貸,你拿什麼去給馮採嵐治?!”
祝繁星被吼得愣住了。
大概是氣血攻心,她白眼一翻,暈了過去。
——
任俊硬起心腸,果然沒讓祝繁星再參與後續事宜的處理。
她才十五歲,一個未成年,就是大人眼裡的小孩子,她能做什麼呢?除了添亂,一點忙都幫不上。
等祝繁星恢複意識,已經是當天深夜,她躺在縣醫院的病房裡。
傅佳穎守在病床邊,告訴她,馮採嵐走了,因為馮智光簽了放棄治療同意書。
2009年7月19日中午11點38分,馮採嵐在昏迷中停止了呼吸,據說走得很安詳,一點都不痛苦。
祝繁星都沒能見她最後一面,人沒了以後,馮智光就讓殯儀館把人拉走了,因為她在異地去世,追悼會都沒法辦,就那麼稀裡糊塗地一燒,裝進一個小盒子裡,當天就被馮智光帶回了老家,說要在老家辦葬禮。
聽完這些話,祝繁星沒有再歇斯底裡,眼淚流得夠多了,喉嚨都喊啞了,似乎悲傷沖破了一個臨界點後,聽到什麼壞訊息,她都能接受了。
她想起佳穎阿姨不久前說過的那句話——星星,你還不懂人性。
說的沒錯,她果然不懂人性。
在醫院住了一晚,7月20號早上,見祝繁星的情緒平複了一些,祝懷雯領著她去了縣殯儀館,讓她和爸爸見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