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書桃和馬駿談到關於“紐約和巴黎”。
書桃為何不喜歡紐約,這和她的經歷有關,同時與她的驕傲有關。在紐約,她找不到愛情。那裡只有性。
這樣說吧,書桃非常清楚,其實愛情在人類歷史中總是被神話故事和章回小說賦予了不可取代的位置,可是,這就像人類杜撰神仙鬼魅一樣,每個人都知道神仙何人,妖怪何物,可是卻從沒見過,但腦海裡浮現這兩種概念時,心裡還是會生出情緒:崇拜,或是恐懼。
面對愛情,就是這樣的感覺。
為什麼書桃不喜歡紐約,對,剛才已經說了,那裡沒有愛情。
那麼巴黎呢?
或許也沒有愛情,可是卻有愛情的跡象,這就像整個歐洲一樣,充滿了神話般的色彩,那裡即便你知道它和地球任何一個地方一樣是沒有神靈存在,但是壁畫、雕塑、教堂,讓你感覺離神很近。那裡的緩慢,閒逸,以及數不清的名牌店,讓書桃感覺,她離愛情很近。
紐約人用愛情作為幌子獲得性的滿足。
巴黎人用愛情作為調劑提高性的質量。
兩者不同,前者是詐騙,後者是智謀。
說白了,紐約人不喜歡把時間浪費在過程裡,而巴黎人不喜歡把時間消耗在目的上,畢竟過程才更有價。
說回紐約。
那是和書桃的一次經歷有關。同樣因為校內網,書桃在大二的時候,交了一個在紐約讀書的男友,顯然,是這個男友先追的書桃。
書桃曾經從巴黎直飛紐約找他。那時的書桃,心裡滿懷追隨愛情的激情,只要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這個人,即便飛幾個小時又如何呢。
這個男人,為她定好了酒店——麥迪遜大街一家普通的的Redburry酒店。晚上這個男的帶她去了韓國街吃烤肉,送她回酒店後,便也如書桃事先想的那樣,留下來過夜。可因為舟車勞頓,書桃確實對上床這事毫無興致,而這男的也沒有帶安全用品,一晚上他們就這麼睡在彼此旁邊,什麼都沒做。
第二天,這個男的離開,再也沒出現在書桃的視野裡。這個男的省去了與書桃交流、瞭解甚至最簡單的逛逛小公園這種事,直接跳到了上床,卻什麼也沒發生!這對書桃來說,如此蒼白和唐突,沒有一點誘惑。
書桃第二天打電話給他,讓他一起去中央公園泛舟,這男的只回了一句:“那是有錢人乾的事,我沒有這種閒工夫把時間完完全全耗在這個上面,我需要工作,我需要付我的學費。”
好吧,接下來的幾天,書桃是和書蕾一起度過的。還好書蕾在那裡上學,如果書蕾不在,估計書桃那時真的就要形單影隻地呆在這麼一個冷酷的城市,或許現在就不是討厭那麼簡單,或許她會怨恨紐約。她在紐約花了五天的時間,帶著幾大箱在第五大道購買的名牌服裝回到了巴黎。
書桃本以為,在不同的地方可以遇到不一樣的男人,而這個男人或許會給她帶來愛情,可是男人就像是她買的衣服,這些東西巴黎也可以買到,為何要捨近求遠去紐約呢?
自從那時起,書桃就將這一類吝嗇無趣,為生活疲於奔命的男人拉入回收站,再狠狠地將他們清空。
可是,她的生活中還有另一類男人,他們金絮其外敗絮其中,揮金如土。雖然不用疲於奔命,可卻在同一個地方顛沛流離,沒有思想,好無特點,就像是一件款式普通的名牌羊絨衫,你可以擁有十件,但你說不出來他們貴在哪,你為什麼要買他們,你沒有喜歡或者討厭過他們,他們好像就是你生活的一部分,如果哪一天你沒有能力擁有他們,你也不會覺得自己可憐——這種男人,就是嶽然!
可是,就在今年,在她的生命裡出現了第三類男人——馬駿,他別具一格,沒有第一種男人的糟蹋,也沒有第二種男人的空洞,他或許就是書桃在尼泊爾或者任何一個意想不到的地方遇到的手工藝品,她知道只要她這次錯過了,再調頭來找,他或許就不在了。
這和貴賤沒有關係,他不需要她花太多錢,但卻需要上帝願意施捨這樣的機遇給她。如果她有眼無珠,沒有把握,可能到她死,她都再也遇不上第二個。
書桃把這種男人,叫作機遇——或者說是緣分。但書桃現在特別怕,哪天把他弄丟了便再也找不回來!
她攥緊了馬駿的手,希望他們可以永遠這樣不分開。
飛機飛行了16個小時左右,終於到了巴黎。李文一進入巴黎就欣喜若狂,為了紀念她人生第一次來巴黎的經歷,她把這五天的見聞寫進了自己的日記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