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都市言情>茅山禁忌> 第十二章 懲戒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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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懲戒兇手 (2 / 3)

村民們說。要讓我時時刻刻審視著被自己殺害的家人,要讓我的良心受罪。

我原本的口中,還在時不時的喊著‘冤’。直到被吊起來的這一刻,直到他們把爹,孃的屍體擺在我眼前的那一刻。我便什麼都不想再說了!

一家四口人。除了我以外,爹,娘,奶奶已離我而去。我一個人在這人間苟活,又有什麼意思?

不過我萬萬沒想到的是,我最後竟會是以這樣的方法和手段被人冤死。

昨天晚上的這群村民,他們亦不是屠殺我全家的兇手。只是,這些愚昧的人啊!他們從骨子裡,便沒有把我當過人看。

一條直立行走的畜生,若是出了命案,兇手不是他又會是誰呢?

所以,他們繪聲繪色的勾畫著我殺父弒母的場景。他們眼睛沒有見到,可是他們的心裡早已這樣認定。

太陽從東方緩緩升起,村民們手持的火把也都燃到了根部。

他們一個個的將火把丟下,拿著鎬頭,鐮刀等工具,一身疲憊的各回各家。

今兒的上西村格外的安靜,就連七八歲的小孩子,昨天晚上聚在祠堂門口看我的熱鬧,今日上學堂時都困頓的打起了瞌睡。

大人們倦了,孩子累了,牲口也乏了。只餘下一個我,在這人世間也活夠了!

我竟異常的期盼起,三日之後,他們將我浸豬籠的時刻來。

我被沉在江裡,咕咚咕咚的下墜,自己的軀體被柔軟的泉水潺潺包圍。便是被淹死,被嗆死,變成一具‘胖頭魚’,變成一個浮腫的河漂。也好過現如今被吊在這裡,活活的遭罪,生不如死。

我的琵琶骨痛,左腿痛,兩根拇指被鐵絲拴住,細細的鐵絲勒進了皮肉。我的軀體遭受著慘無人道的折磨。

最刺痛的,還屬我的內心。我但凡一睜開眼皮,爹,娘和奶奶的遺體就明晃晃的列開在我的眼前。

我沒有家了!

沒家的感覺,比沒命更甚。

轉眼間晃到中午,比臉盆還要大的烈日正落在我的頭頂。

我是個野種,村民們看不慣我,連日頭也同樣與我作對。

那金黃的巨日,散發出它所有的熱量,將祠堂門前的黃土地烤的乾涸焦裂。它用炙熱的光芒,猛烈的曬在我的身軀上。

我的身上,汗水混著血水,一滴一滴的往下流淌。

我的胸膛都被曬出了油,肉體內的水分一點點漸漸蒸發。我的嘴唇乾裂,掙出了一條一條紫紅色的血口。

渴,真的好渴!我的喉嚨比沙漠還要乾涸,一呼一吸之間,都可以往外噴出白煙。

我用鼻子反覆的哼著一句話。

“求求你們,讓我去死!”

這樣的日子,還要曬上三天嘞!像我這樣的狗雜種,便是想死也沒有那麼容易。

我想著應該咬舌自盡,可是,我的牙齒,已經沒有合在一起的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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