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華夏早就給出了明確答覆。
從維護全球局勢穩定的角度考慮,只要美國解除F22A的出口禁令,華夏就不會把J20列入外貿軍火目錄。
這麼說,其實也是在太高J20的身價。
為什麼?
言外之意,J20是與F22A一個級別的重型戰鬥機,而且以制空為主,比F35A高了半個檔次。
當然,沙特也沒有放棄。
以一貫的土豪作風,沙特為J20開出的意向採購價格是3.5億美元,比F35A還高了五千萬。
其實,以華夏的生產成本,J20的出廠價也就在1億美元左右。
只可惜,華夏仍然不肯賣。
當時,華夏提供的建議是,要麼購買J10的最新改進型,要麼出資加入FC31的研製團隊,如果選擇後者的話,華夏將保證沙特成為FC31在中東地區的首個使用者,甚至在沙特國內進行組裝生產。
問題是,FC31還只是工程樣機。
那個時候,FC31總共也就兩架,其中首架樣機也就只是能夠飛行,而第二架樣機也只是剛剛完成了首飛。
別說沙特,連華夏都不清楚FC31能在什麼時候定型。
幾年,還是十幾年?
等到FC31定型了,以色列恐怕已經玩轉了F35A,美國說不定就會把簡配版的F35A賣給沙特。
那麼,在FC31專案上砸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美元,不就白費了嗎?
還有,在這種合作研製專案中,沙特除了提供資金,也沒別的作用,更別說透過合作獲得研製與生產先進戰鬥機的能力。
事實上,沙特也沒有打算獲得這樣的能力。
當然,還有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
這就是,為FC31配套研製的中等推力軍用發動機才上馬幾年,而其研製週期很有可能長達十多年。
在此之前,FC31採用的其實是俄羅斯的發動機,即RD93。
至於華夏在RD93上仿製的S13,因為可靠性一直沒有得到解決,效能也不夠好,所以未必會量產。
如果採用俄羅斯的發動機,那麼FC31的出口肯定要受到限制。
到時候,俄羅斯只需要切斷髮動機供應,就能讓沙特的FC31全部停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