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基斯坦基本上與華夏就聯合研製JF30達成協議的時候,沙特、阿聯酋、阿曼與科威特先後開始跟華夏接觸,不但表示出了採購JF30的意願,還提出了以出資的方式參與聯合研製的想法。
巴基斯坦沒錢,這些國家有錢啊。
當然,提供研製經費,也只是為了確保能夠買到JF30,最好能獲得生產許可。
此外,只有資金充足,才能確保JF30能夠順利完成。
準確的說,其實是加快研製進度。
要知道,隨著洛馬公司的脈動生產線達到最大產能,F35的產量已經突破1000架,出口規模超過了300架。
JF30要是再拖上幾年,恐怕美國就會放寬F35A的出口限制。
到時候,說不準還會把技術轉讓給印度,讓印度自行組裝F35A。
此外,俄羅斯的Su57專案也在加快推進,有望在這幾年達到服役狀態,而伊朗肯定會成為第一個進口Su57的國家。
總而言之,不管是巴基斯坦,還是沙特等阿盟國家,都急需四代戰鬥機。
雖然FC31的成熟度要高一些,但是巴基斯坦的態度影響了幾乎所有阿盟國家,讓沙特等國都把目光轉向了JF30。
其實,這裡面有一個很關鍵的因素。
這就是,沙特等國其實並沒有單獨生產,甚至是組裝戰鬥機的能力,因此就算今後拿到了JF30的技術授權,也必須跟巴基斯坦合作,即透過巴基斯坦來生產與組裝JF30,因此就得跟著巴基斯坦走。
此外,用於JF30上的敏感裝置,同樣只有巴基斯坦能夠獲得。
既然得依靠巴基斯坦,自然就得尊重巴基斯坦的選擇。
再說了,幾十年來,巴基斯坦空軍選擇的都是最適用的戰鬥機,從來不會買一些好看不好用的戰鬥機。
經過一年多的談判,華夏最終採納了由巴基斯坦提出的建議。
組建一個由華夏企業與巴基斯坦企業為核心的聯合研製生產單位,由沙特等國加入,以出資的方式成為股東,聯合推進JF30的研製與生產工作,確保這種戰鬥機能夠在五年之內達到服役狀態。
用五年時間研製一種四代機?
顯然,除了華夏,恐怕還真沒有哪個國家能夠辦到。
其實,這一點,也決定了非JF30莫屬。
為什麼?
FC31的技術狀態,肯定無法在五年之內達到服役標準,只有大量採用了J20成熟技術的JF30才有這個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