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導致的結果就是,F35A的後半部機身的結構極為複雜,而且浪費了太多的空間。
JF30因為不存在這樣的設計要求,所以直接把發動機丟到了屁股後面,用兩塊楔形尾撐來遮擋噴管,從而騰出了機身中部的寶貴空間,不但設定了大尺寸的彈倉,還能塞進更多的燃油。
關鍵是,機身中段採用一體化成型的框架結構,不但強度更高,重量還大幅度降低。
在這一點設計上,JF30的減重幅度不會低於500千克。
此外,全動垂尾也減輕了上百千克的結構重量。
綜合而言,跟F35A相比,在同等效能指標下,JF30的減重幅度超過了一噸!
要知道,當初美國設計師為了給F35減重,那可是敲破了腦袋。
這可是減輕的結構重量,而由此帶來的效果還要乘一個大於一的係數。
正是透過在減重上取得的巨大成功,JF30才能夠用基本型的S15,達到不亞於F35A的飛行效能。
等到專門為JF30研製的大推力發動機問世,就必然超越F35A。
其實,只是基本型的JF30,就已經在很多方面超越了F35A。
比如,最大飛行速度達到2.0馬赫,跟J20與F22A持平,最大過載3G到9G,超過了F35B與F35C,2000千克內掛彈藥時的作戰半徑為1200千米,超過了F35A,最大升限達到了18000米,超過F35A。
可以說,這些指標,甚至不比F22A差多少。
由此,JF30也是第一種真正意義上的第四代中型制空戰鬥機。
其實,這也正是巴基斯坦、沙特等國看中JF30,願意為JF30砸錢的關鍵所在。
為什麼?
這些國家,對第四代戰鬥機的主要要求就是制空,而不是去轟炸地面目標。
如果需要執行打擊任務,完全可以動用數量眾多的三代機。
因為暫時無法獲得第四代重型制空戰鬥機,所以第四代中型制空戰鬥機,成為了這些國家的首選機型。
顯然,F35A絕對不是合格的制空戰鬥機。
也許對付三代機,F35A靠隱身優勢能夠做到遊刃有餘,但是在對付四代機的時候,其拙劣的機動效能,就是致命的缺陷。
那麼,在只能採購少量四代機的時候,大部分國家首先考慮的肯定是制空型,而不是多用途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