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問題來了。
這就是,由誰來負責管理與分發援助物資?
當然,運送援助物資其實是小事。
在該決議獲得透過之後,美國就提出,由聯合國的相關機構出面,動用會費來採購援助物資。
按照美國的提議,第一批援助物資的總價值高達40億美元。
當然,主要就是糧食。
美國為什麼要提出這樣的建議?
很簡單,得從美國採購糧食。
雖然國際糧價暴漲了一倍多,但是銷量不但沒有提高,還下降了不少,主要是很多貧窮國家減少了糧食進口量。
結果就是,美國的數百萬農場主面臨著破產的威脅。
聯合國拿出40億美元採購糧食,至少能夠幫助這些農場主渡過眼前的難關。
運送糧食嘛,自然得透過巴基斯坦。
雖然日本提議從印度運送,但是最終被印度給拒絕了。
為啥?
印度的交通狀況本來就很糟糕,如果調集力量運送人道主義救援物資,那怎麼運送作戰物資?
還好,巴基斯坦答應了下來。
當然,巴基斯坦也提出了一個要求,即聯合國運送物資的車隊在巴基斯坦境內,必須嚴格聽從巴基斯坦當局的命令,並且由巴基斯坦軍方安排護衛力量,如果出現因為拒絕執行命令所導致的意外情況,巴基斯坦當局不承擔任何責任。
這下,美國與日本不幹了。
為啥?
去了巴基斯坦,誰能保證巴基斯坦當局會兌現承諾?
要是在巴基斯坦境內出了事,巴基斯坦當局完全可以用運輸車隊不聽命令為由,推掉所有責任。
扯來扯去,最終還是交到了華夏的手上。
這就是,由華夏提供運輸車隊,負責向阿姆利則運送人道主義物資,而美日只負責把物資送到瓜達爾港。
由華夏承擔運輸工作,顯然要保險得多,至少巴基斯坦不敢對華夏怎麼樣。
當然,美日會派遣監督人員負責監督物資的運送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