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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7章 五零年代炮灰女(21) (3 / 3)

在天黑之後,居然偷偷地背了一隻野豬下了山。

看到砍在野豬腦門上的那把砍刀,肖阿奶忍不住嚥了咽口水。

時姜這閨女的戰鬥力,槓槓的呀!

她可得要跟自家孫子好好說說,以後不能惹自家媳婦生氣才是。

要不然,就自家孫子他那沒有三兩肉的身子,還不夠時姜拎在手裡這麼一抖落的。

更讓肖阿奶出乎意料之外的是,時姜居然會殺豬。

這頭野豬並不算很大,所以,而且野豬的皮實在厚實,時姜也就不燒水褪毛,而是直接把整張野豬皮給剝了下來。

去掉野豬下水,也不過才六十來斤的淨重野豬肉。

時姜先把四個豬腳給砍了下來,跟那筒骨一起,準備直接燉了。

其他的切了一條豬腿和一大塊五花肉,其他的全給分解成一斤左右大小的塊狀。

然後第二天請了假,拿到縣城裡去看看,能不能換點其他的東西。

肖阿奶到沒想過時姜是把這些肉賣到黑市去,畢竟縣城那邊的供銷社可是啥都收的。

這些野豬肉,就算是賣給供銷社,恐怕也能賣不少錢。

畢竟現在憑票買家養的豬肉是七毛二一斤,還要肉票。

野豬肉賣給供銷社,恐怕最多隻能賣個五毛錢一斤,留二十斤左右的肉在家裡,剩下這四十斤的肉,就算是五毛一斤,也能賣個二十塊。

要知道,現在許多人家縣城裡當學徒工的,也不過才十八塊錢的工資。

鄉下人能賺個二十塊錢,得幹大半年的活,才能掙到。

時姜的腳程快,清早的出門,不過是花了四十多分鐘,就到了縣城裡。

把那些野豬肉直接賣給供銷社後,時姜就在縣城的商場裡轉悠起來。

看著那火柴才兩分錢一盒,鹽才一毛三分錢一斤,醬油是兩毛一斤,醋是八分一斤。

想到以後直接還要繼續去後山,總不能天天的揹著野豬肉到縣城的供銷社來賣。

所以,鹽必須得買點,到時可以醃製那些野豬肉。

當然,這買的也不會很多,買個幾斤,到時自己從百納袋裡再拿點出來,湊合在一起,權當全是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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