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怎麼樣。”
她把頭轉到正對他以後,又轉過去了。
他心裡的火蹭蹭蹭地往上冒,心想:你是什麼東西,要不看你血好喝,我早就弄死你了!
“今天,我本來是要殺卿卓灼的!結果被你打擾了。我覺得就算我把你的血全部吸光,也不為過吧?”
他是真的這樣覺得的,整個世界,所有人都比不上他的快樂。
季憐一愣,“你要殺她,為什麼?”
“這不是你該管的!”
他一臉傲嬌,又說:“你現在對我還有點利用價值,那就是你的血。你越高興,你的血越好喝,你越悲傷,你的血越苦。所以,你不許再悲傷了。”
季憐呆呆地看著他,她平生第一次站在智商的高峰上仰望別人。
把吸別人的血說得理所應當,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還不如三歲小孩,至少人家都知道要吃糖得賣萌。他卻覺得別人都得為他著想。
她甚至慶幸,一直都是別人說自己傻,這次終於輪到她說別人傻了。
還不等她開口,他又說:“當然,你執意要悲傷的話,我就把你殺了。”
“不要啊!”
雖然他說這話的時候一點都不兇,但她知道他是認真的。
“你喜歡什麼?怎麼才能讓你高興?”
路溫看對面人終於明白了自己的意思,不由得心情愉悅。
“我喜歡吃的,可是我現在已經吃飽了。”
她捂著肚子說,她正是半夜肚子脹睡不著才來找灼灼的。
“真是個笨蛋!”
路溫嫌棄地說,他又突然想起什麼,笑著說:“哎!你有什麼仇人沒有?我幫你殺了她,你就高興了。”
可不是嗎?人生第一快事,當屬看見仇人痛苦死去。
“有!”
季憐說,“我三姐!她老是打我罵我。”
“我幫你殺了她。”
他得意道。
“不行!她是我三姐!”
“你是傻子嗎?不是你說她打你罵你,你還認她當姐姐幹嘛?”
季憐低下頭,猶豫著,隨後面露喜色,“有了!你把她的衣服燒了吧!她最喜歡她的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