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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狄關外,芳草萋萋。
阿史那隼霄的營帳駐紮在汜水河外,在破曉時明暗交織的天色裡,望向佇立河邊的青年。
站在壯得小山一樣的突厥衛兵邊,楊柳清瘦的身形顯得單薄無力,蒼青衣袍隨風翻卷,黑的發,白的膚,飲水都要煮過才用的講究,無不昭示著他與他們的不同。
翰赤金奮力講說的嗓音變得遙遠模糊,阿史那隼霄的視線落在自己健碩的臂膀上。
他的面板泛著大地一樣的色澤,那是飽經烈日灼曬才鍛就出的、超乎常人的康健。
翰赤金不滿:“王子、王子?王子!”
“多嘴多舌,”阿史那隼霄回過味來,將帳門放下,不再看到那人,這才回歸到談話中來,“糧餉不足了嗎?”
真是嫉恨呆板無趣的中原皇帝,小錦鯉這麼個單單站在那兒就讓人移不開眼的人,竟然陪在他身邊那麼久。
楊柳走到哪裡,身後的突厥衛兵就跟到哪裡,只有去阿史那隼霄的帳中才會分離。
阿史那隼霄一口咬下鮮嫩的羊腿肉,見楊柳看著羊腿不動,心中一動,叫來衛兵:“把我的匕首拿給他。”
他沖楊柳微揚下巴:“給你切肉。”
翰赤金皺眉:“王子,這是單於賜給你的,隨你馳騁疆場……”
阿史那隼霄制止翰赤金,深棕色的眼珠緊緊盯著楊柳,目中閃過笑意:“快用些,別餓著。”
楊柳只是看了一眼那匕首,“太髒了,我不用這個。”
翰赤金拍桌:“給臉不要臉!”
他雖是軍師,然而自幼在草原上長大,體格比楊柳健魄得多,巴掌幾乎要落在楊柳臉上,掌風吹得楊柳耳畔發絲亂晃,被阿史那隼霄攔下。
楊柳不理會他們的眉眼官司,用涼白開淨了手,將羊腿肉撕成一小條一小條的,細細品味。
雖沒吃上宗臨吹過的手撕牛肉,卻吃上了手撕羊肉,楊柳覺得也還不錯。
從翰赤金到衛兵,一個個都目眥欲裂地瞪著楊柳,對楊柳的無禮表示震怒。相比之下,面帶微笑、處處優待楊柳的阿史那隼霄就顯得可親多了。
可楊柳也知道,如果他真的可親,就不會將她置於眾矢之的,也不會等翰赤金從帳篷主位跨到她身邊、手掌堪堪到她臉頰旁時才出手阻攔。
他對她的好,是設下陷阱讓她流血,然後拎著粗劣的藥粉來給她療傷,為的是收獲遠超佈置陷阱和準備藥粉的利益。
但楊柳不明白,她又能給予他什麼呢?
“小錦鯉,對我笑一笑。”
阿史那隼霄的中原話,腔調極其古怪。哪怕他板著臉,往字正腔圓上靠,楊柳也要分辨好一會兒。
她的臉色難看了:“我有名有姓,不知道你叫的是誰。”
從再相遇到現在,即使是醉酒的時候,阿史那隼霄也沒見過小錦鯉的笑。
真羨慕中原皇帝,他一定每天都能看到小錦鯉的笑。
阿史那隼霄道:“聽說中原人認為,錦鯉會給人帶來好運。”
小錦鯉這身青衣雖與小錦鯉相稱,他卻不喜歡。他更想看小錦鯉著烈烈紅衣,流淌的血一樣的紅,真就如同池裡的錦鯉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