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交再次走列道:「陛下,老臣前日曾拜訪懷柔伯,得知他也是無心之失,他本就只是想協同朝廷,把那批生鐵轉運到安全之所,未曾想會出岔子。」
朱四道:「哦,聽孫老部堂的意思,不是懷柔伯的責任,那就是地方知府的責任了?」
孫交一聽,在這兒等我呢?那行,當我沒說。
孫交連辯解的話都沒有,灰溜溜又退回到朝班中。
朱四冷冷道:「孫部堂,你彆著急退回去啊,朕且問你,前日裡,朕是如何跟你說的?」
孫交當著眾大臣的面,不知該如何回答。
朱四道:「朕一向都講道理,東西不告自取,是為賊,現在朕不問那鐵是朕的還是朝廷的,但懷柔伯聯合地方衛所的人偷盜大明的東西,這不是偷是什麼?就算
你有再大的理由,把東西搬走,現在丟了,是否要照價賠償呢?」
在場大臣全在看朱四和孫交表演,誰也沒法出來插話。
不是他們不想說,是因為他們基本不清楚事情的前因後果,想出來發表意見,連細節都不清楚,那是要把頭伸出來讓人打臉嗎?
「所以朕的要求很簡單,照價賠付,哪怕折價也行啊……哦對了,那批生鐵到底價值幾何?」朱四問道。
張佐提醒:「五萬兩。」
「好,朕大度一點,就算四萬兩!懷柔伯和李鏜,是不是把這批生鐵折價還給朕,還給朝廷?」朱四厲聲喝問。
張佐道:「陛下既往不咎,只要求其賠償朝廷的損失,合情合理。」
朱四打量都察院左都御史金獻民,問道:「金總憲,你認為呢?」
金獻民正認真傾聽,沒想到自己也能牽扯其中,突然被皇帝問話,他作為都察院的掌院,明白皇帝在問他法理方面有無問題。
可別說大明,歷朝歷代也沒出現過這種事,根本無法可依。
金獻民稍微遲疑後,恭敬回道:「若失蹤之物乃朝廷所有,懷柔伯此舉乃盜竊行為,是為貪贓枉法。若是陛下之物,懷柔伯至少有保管不力之責,陛下有權決定如何追究。」
金獻民大概在說民間的規矩。
東西是公家的,不管拿走的人是有意還是無意,都是犯罪。
但若東西是私人的,事發之後事主有權力決定追究與否,或者說如何追究,民間也有相關的案例,大概就是若小偷沒做出什麼太過分的舉動,事主有權原諒,只讓其將東西歸還便可。
朱四道:「那好,朕就讓懷柔伯賠償四萬兩銀子,諸位卿家有何意見?」
皇帝說到這裡,擺明就是要讓施瓚傾家蕩產。
蔣冕實在聽不下去了,眼見楊廷和不好出面,趕緊挺身而出,仗義執言道:「陛下,此事尚有諸多疑點,朝廷應當派人到地方詳查,也應將涉案之人交由刑部,交三法司審問,以儘快找到遺失之物。」